关于举办全国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室建设及教学实践培训班的函
发表于:2009-04-09 17:49:40 作者:教仪所 [2009]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技术装备处(部、站、办、中心):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等文件精神,结合《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实验)》要求和教学实际,为协助各教育装备部门做好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室建设及装备工作,引导各学校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加强对通用技术课程的实施及教学管理措施,促进广大教师探索通用技术课程的教学模式和有效途径,切实提高通用技术课程的教学能力,我所决定举办“全国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室建设及教学实践培训班”。请贵单位接到此函后,协助转发并积极组织本地区的有关单位报名参加。具体事宜如下:
    一、主要培训内容:
1. 我国通用技术教育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2. 通用技术室装备标准和建设方案探讨;
3. 通用技术课程的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
4. 通用技术实验室配置方案和教学应用;
5. 国际通用技术教学历程、现状和发展趋势;
6. 通用技术课程教育资源开发探讨和教学方法案例评析;
7. 通用技术实验室新仪器设备和新技术应用专题讲座;
8. 国内外通用技术示范课观摩(技术与设计和简易机器人等)。
    二、拟出席嘉宾和部分主讲专家介绍:
王  富: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会长,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张卓玉:山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顾建军: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教育部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组组长(知名通用技术专家)
任月忠:山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张爱萍:山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
刘成山:山西省教育厅教育装备处处长
夏国明: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综合研究室主任
刘建明:南京市第五中学高级教师,通用技术教材培训专家组成员
于  颉: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西安市课改办主任
李  龙:北京牛栏山第一中学简易机器人教师
罗洁华:南京市第十三中学通用技术教师
    ——为确保教学质量,除以上嘉宾和授课人员外,届时还将邀请通用技术教学研究和设施设备研发机构的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亲临现场授课,并为各位学员提供特别制作的课件(CD光盘)。
    三、参加人员:
1. 各地教育装备处(部、站、办、中心)有关负责同志,电教馆、信息中心负责同志和教研室相关人员;
2. 普通高中校长、副校长,总务处、教务处主任,通用技术教师和实验员及相关人员;
3. 知名通用技术设施设备研发/生产单位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等。
    四、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09年4月10日至13日
报到日期:2009年4月10日全天报到
报到地点:山西省委党校•读书楼大厅
培训地点:山西省委党校•综合教学楼报告厅
具体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96号
乘车路线:
飞 机 场:从太原市武宿机场乘民航巴士(15元/人)到火车站下,之后换乘812路公交车到山西省委党校站下,或乘816路公交车到学府街长治路口站下即到(出租车15元左右)。
火 车 站:从太原火车站乘812路公交车到山西省委党校站下,或乘816路公交车到学府街长治路口站下即到(出租车15元左右)。
客 运 站:从太原客运总站乘812路公交车到山西省委党校站下,或乘816路公交车到学府街长治路口站下即到(出租车15元左右);从太原客运西站乘39路、824路公交车到山西省委党校站下即到。
    五、培训证书:
    参加培训的学员在完成培训班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后,由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颁发《全国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室建设及教学实践培训证书》。
    六、有关费用:
1. 培训费980元/人(包括培训费、教材费、证书工本费和餐费等)。
2. 住宿统一安排,统一开具发票,费用自理。
    七、报名办法:
    请参加培训的学员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后及时传真或发邮件至培训班秘书处,秘书处将在收到“报名回执”后回复“报到须知”,详细告知具体报到事宜。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  邮政编码:100080
联 系 人:沈老师   董老师
联系电话:010—62514720    报名传真:010—62514733
报名邮箱:jyspxb@163.com     信息查询:www.jys.edu.cn
                                     

 

                               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
                                        2009年2月24日

转自: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 http://www.jys.edu.cn/